国家能源局近日对外公布的《煤层气勘探开发行动计划》(下称《计划》)提出,到2020年,建成3~4个煤层气产业化基地,新增探明煤层气地质储量1万亿立方米;煤层气(煤矿瓦斯)抽采量力争达到400亿立方米。其中地面开发200亿立方米,基本全部利用;煤矿瓦斯抽采200亿立方米,利用率达到60%。
《计划》提出的发展目标是:“十二五”期间,建成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,初步形成勘探开发、生产加工、输送利用一体化发展的产业体系;建成36个年抽采量超过1亿立方米的规模化矿区,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水平明显提高;“十三五”期间,煤层气勘探开发步伐进一步加快,产业布局更趋优化,关键技术取得突破,产量大幅提升,重点煤矿区采煤采气一体化、煤层气与煤矿瓦斯共采格局基本形成,煤层气(煤矿瓦斯)利用率普遍提高,煤层气产业发展成为重要的新兴能源产业。
为此,《计划》提出了主要任务。在煤层气勘查方面,以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为重点,继续实施山西古交、延川南和陕西韩城等勘探项目,扩大储量探明区域;加快山西沁源、陕西彬长等区块勘探,增加探明地质储量。加快新疆、内蒙古等地区煤层气资源调查和潜力评价,实施一批煤层气勘查项目,力争在新疆、内蒙古等西北地区低煤阶煤层气勘探取得突破,探索黔西滇东高应力区煤层气资源勘探有效途径。在辽宁、黑龙江等省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区,加强煤层气与煤炭资源综合勘查、评价,开展煤层气井组抽采试验,增加煤矿区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。
在煤层气开发方面,加快建设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产业化基地;新建古交、延川南、保德南、彬长等项目,实现产量快速增长。在新疆、鄂尔多斯盆地、二连盆地、黔西滇东等地区,建设一批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工程。在山西晋城、辽宁铁法等矿区,加大煤矿区煤层气资源回收利用力度,开展煤层气地面预抽,推进煤矿采动区、采空区瓦斯地面抽采。
在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方面,全面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、抽采达标,重点实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模化矿区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,提高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水平,保障煤矿安全生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