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8日,集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京召开,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,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、契约化管理,签署总经理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。集团公司董事长、党委书记穆勇主持会议。董事肖章大、高俊良、韩风险、王守清、乔志杰,董事会秘书扈天保出席会议;董事张学森委托参加会议。监事会主席罗仁武,监事薛创、李然,总法律顾问崔岩列席会议。
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公司总经理2021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、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并签署,实现了集团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、契约化管理。会议还审议了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、近期投融资、战略发展等19个重大事项,听取了经理层2021年上半年履职情况的汇报。
会议指出,在总局的正确领导下,在各位董事、监事、经理层成员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,集团公司在2021年上半年取得了优秀成绩,董事会将围绕总局主责主业和集团公司“1545”发展战略,继续深化国企改革,持续推进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。
董事会会议前,集团公司战略委员会、提名委员会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、风险管理委员会、审计委员会分别召开了专门会议,对董事会需审议事项进行了前置审议,各相关与会董事对审议事项积极建言献策。